为完善央行金融法治体系,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近期人民银行对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了系统清理。
经清理,人民银行废止了以人民银行名义单独发布的11件规章和36件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度替代或与新情况不符。
如《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等规章主要内容已被《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制度替代;《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已被《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替代。
对于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清理结果将陆续发布。
自5月1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下调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存款准备金率5个百分点。自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月8日起,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由此前的1.50%调整为1.40%。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
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从5000亿元增加至8000亿元。
自5月8日起,隔夜、7天、1个月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25%、2.40%、2.75%。
通过降准等措施,加大中长期流动性供给,保持市场流动性充裕。下调政策利率,降低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同时调降公积金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