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文旅部就《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剧本娱乐活动应当设置适龄提示,其使用的剧本应当标明适龄范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参与;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参与剧本娱乐活动的,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征求意见稿明确,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限入标志。
征求意见稿提出,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应当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向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剧本备案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剧本名称、作者、故事梗概、版权声明;适龄范围;经专家签字的剧本评审意见或者出版物书号。首次备案的,应当提交剧本创作生产主体和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
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剧本娱乐经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0年1月到今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万人。针对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等问题,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等同于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目前已累计追诉犯罪3000余人。
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校园欺凌防范等,提出校长是学校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第一责任人。
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听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督查调研情况汇报,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应实现联动,未成年人模式应具备自动切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