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气候情况下,预计2023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15万亿千瓦时,比2022年增长6%左右。预计2023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区域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迎峰度夏期间,华东、华中、南方区域电力供需形势偏紧。
截至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7亿千瓦,同比增长14.7%。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5亿千瓦,同比增长56.9%。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7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
全面推进需求侧资源常态化参与电力系统调峰。深入挖掘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等资源潜力,支持通过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主体聚合形成规模化调节能力。
按照新能源项目消纳成本不高于发电价值的原则,合理确定调峰服务价格上限,调峰服务价格上限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平价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
建立形成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准入注册、计量结算规则为支撑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奠定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