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一、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二、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
试点地区需在开放创新方面具有一定制度优势,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基础良好、潜力较大,吸引外商投资制度健全,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到位,试点示范经验丰富。
进一步扩展保障、提高保额。
如山田昌弘所说,也许人们在追问“现在的年轻人怎么了”之前,应该先问问“现在的社会怎么了”。
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专项培训暨上海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系列宣讲会日前举行,来自政府部门、高校及有关机构的负责人,在会上交流分享了当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和成果,以及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