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深交所修订并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以下简称《指数指引》),适当缩短非宽基股票指数基金开发对指数发布时间的要求。这是深交所完善基金监管基础制度、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的又一积极举措,将开发非宽基股票指数基金产品对指数发布时间满6个月的要求缩短至3个月,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指数基金开发效率,更好满足投资者多样化财富管理需求,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深交所于2021年1月发布《指数指引》,对于规范指数基金产品开发,推动指数基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深市ETF发展进入快车道,产品数量和规模持续增长,已形成覆盖股票、债券、商品、货币等多种资产及境内外主要市场的产品线,为投资者提供了丰富的资产配置工具。截至2023年7月,深市ETF共315只,较2020年底增长184%,资产规模4830亿元,较2020年底增长了143%。其中股票型ETF资产规模3740亿元,主要投向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深交所将深入贯彻落实证监会系统年中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落实落细深化投资端改革相关工作,秉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完善产品运作机制,优化市场服务,更好满足中长期资金配置需求,打造与投资者多样化财富管理需求相适应、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匹配的产品体系,助力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建设。
明确《指引》规定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创业板企业。
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试点成功后有望推广至全市场?
IPO项下的符合标的并不多。
李春临称,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