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重组市场效率,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提质增效、做优做强,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延长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促进上市公司降低重组成本,加快重组进程。
《决定》涉及修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是明确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特别情况下可在6个月基础上适当延长,并将延长时间由至多不超过1个月调整为至多不超过3个月。二是明确相关配套措施。经审计的交易标的财务报告的截止日至提交证监会注册的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之间超过7个月的,一方面,压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交易标的截止日后至少6个月的财务报告和审阅报告,并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和主要经营状况变动情况;另一方面,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就交易标的报告期期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出具核查意见。前期,我会已就《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决定》总体认可。
延长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是活跃并购重组市场的举措之一。近年来,证监会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多措并举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近3年,上市公司年均披露并购重组交易约3000单,交易金额约1.7万亿元,一批具有示范性和影响力的并购重组项目相继涌现,并购重组在优化资源配置、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优化并购重组监管机制,出台定向可转债重组规则,优化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落实好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政策,进一步营造并购重组良好市场环境。
中国船舶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通知》,上交所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强化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提升行业服务投资者的能力。
全力支持中央汇金公司发挥好类“平准基金”作用,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健全支持资本市场货币政策工具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市场各参与方的内在稳市功能。
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进一步完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多层次市场服务体系,加力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