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证监会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强化首发企业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归位尽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注册制改革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证监会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以下简称《检查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1月《检查规定》发布以来,证监会累计对95家首发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对信息披露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从严采取监管措施。总体来看,现场检查作为IPO全链条监管的重要手段及书面审核问询的有效补充,对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引导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制度运行情况看,当前检查中还存在个别检查对象随意撤回发行申请或消极配合检查工作等情形,需要进一步强化“申报即担责”要求,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
今年2月,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平稳落地。在总结试点注册制以来现场检查监管经验的基础上,证监会对《检查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是强化“申报即担责”。对检查后申请撤回、检查中多次出现同类问题、拒绝阻碍检查等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
二是规范检查操作。进一步明确检查前统筹、检查中推进以及检查后处理的具体程序及要求,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检查规范性;
三是对《检查规定》中部分适用于核准制的表述进行调整。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检查规定》后发布实施。
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开放,努力为缓解“退出难”提供良好的基础。
证监会将继续在增强信心、改善预期上下功夫,稳妥化解私募基金、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严控增量、妥处存量。丰富应对市场波动政策工具,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市场稳定机制建设,坚决防止股市异常波动。
本次规则修订拟从两方面进行优化,一是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二是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与管理人同集团的海外资产管理机构。
要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立体化监督体系,持续涵养廉洁文化,加快形成风清气正的资本市场生态。
严重违反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影响资本市场秩序稳定,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