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继续免除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其中提到,金融机构通过外汇交易中心银企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外汇交易中心以客盘交易总量为基数,全额减免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金融机构通过其他渠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金融机构负责审核中小微企业标准并向外汇交易中心报备企业名单。外汇交易中心按客盘交易总量的50%为基数,全额减免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此通知减免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暂免期两年。
非法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而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的,则依法应追究行政责任。
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全额免除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2年期(含)以上期限的衍生品交易手续费
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3万亿元人民币,银行间市场成交18.31万亿元人民币。
2024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1万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