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证监会发现中信证券保荐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第七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证监会表示,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据中信证券披露的一季报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7.55亿元,同比下降10.38%。
过去多次市场低迷期间,中信证券都并未“破净”。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公告称,因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中信证券表示,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保留追究发布和传播不实信息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信证券去年营收净利双降,投资收益同比减少40.84%,投行业务净收入同比减少27.28%。员工薪酬方面,董监高薪酬及人均薪酬均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