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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金融双向开放,核心是提升浦东的全球资源配置功能 |详解浦东综合改革试点方案③

2024-01-26 11:23:52 听新闻

责编:朱文

代表委员们认为,此次发布的《方案》在支持浦东金融中心建设方面有许多重大的改革试点,其核心是提升浦东的全球资源配置功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将支持浦东率先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

《方案》发布后,上海市人大代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行长吴爱华第一时间找到文件全文研读,并圈出重点:“推进金融双向开放”、“支持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她认为,此次发布的《方案》在支持浦东金融中心建设方面有许多重大的改革试点。

“这些改革内容的核心是提升浦东的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接受界面新闻记者专访时,吴爱华如此表示,比如《方案》提出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施路径,做好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相关工作,提高跨国企业集团跨境收付便利度。

《方案》还提出要畅通境内外资金投资渠道,在资金来源、投资方式、资金运营等方面优化业务模式;支持总部机构发展离岸经贸业务,支持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浦东新区等。

此外,《方案》在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提出要完善资本市场对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制度安排,研究适时推出科创板期权产品,为跨境技术交易提供本外币结算等金融服务便利。

她对界面新闻表示,建议上海市政府和浦东新区要及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好中央给浦东的这一重大改革试点任务,聚焦提升浦东金融国际化水平,实施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的各项工作。

建设金融中心离不开法治保障,对此吴爱华表示,上海应加快金融中心建设的立法、修法,加快修改《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和《上海市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适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

同时,她认为,上海应发挥浦东新区法规制度创新的独特优势,制定《浦东新区金融业创新发展条例》、《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资产管理中心建设若干规定》等金融创新的浦东新区法规,为浦东金融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方案》,浦东要充分用好‘因改革需要可以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及时提出调整需求,充分试点,建立健全与综合改革试点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机制。”吴爱华说。

此次发布的《方案》还明确,浦东将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在离岸金融、新型国际贸易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对此,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孙立行就格外关注离岸人民币业务。他说,《方案》中涉及离岸金融的创新举措比如本外币一体化等,尤其值得关注。随着人民币资产对全球资金吸引力的上升,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人民币离岸体系成为必然选择。

“目前上海自贸区已设立自由贸易账户,要将其充分用好。”孙立行建议,上海可以对标国际离岸金融规则,完善法治环境建设,完善离岸金融的税收、法律等制度环境。参照全球拟实施的15%最低实际税率征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发展环境;支持上海金融法院开展司法创新,对离岸金融诉讼纠纷提供国际争端解决方案,持续提升自贸区司法仲裁制度的国际化水平。

《方案》发布次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上海世博中心开幕,上海市市长龚正作《政府工作报告》。

龚正在报告中同样指出,2024年,上海将全面推进浦东引领区建设,不断深化高度便利化的通关机制,推动人民币离岸交易、标准国际化协作等取得新突破;落实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总体方案“80条”,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深化电信、金融等领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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