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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导则二期印发实施

第一财经 2024-02-04 20:05:27 听新闻

作者:邹臻杰    责编:黄宾

导则二期明确了复合兼容的土地使用、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安全韧性的市政公用设施等三方面内容。

日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会同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人民政府共同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土地使用、公共服务、安全韧性)(试行)》(下称导则二期),适用范围为先行启动区(660平方公里),示范区整体范围(2413平方公里)可参照执行。

导则二期遵循“跨域协同、生态绿色、品质示范、韧性安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复合兼容的土地使用、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安全韧性的市政公用设施等三方面内容。

2021年9月2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试行)》(下称导则一期)印发实施,2年多来,导则一期有效提升了示范区国土空间开发的建设品质。

导则一期是为了解决此前青嘉吴三地标准不协调、不统一而造成的功能不匹配、空间不协调、管理不精细等问题;导则二期则是重点突出跨域一体、更高标准、城乡统筹和弹性适应。

根据导则二期,首先在复合兼容的土地使用方面,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全域全要素管控要求,构建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三层次用地分类体系,从土地使用分类、土地复合使用、强度分区与容积率三个维度,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协调人类活动安排与自然资源管理需求,提出统一的具有高度适应性的用地分类标准。

同时聚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鼓励单一用地性质兼容和多种用地性质混合的土地复合使用方式,并通过强度分区和容积率进行土地使用强度管控,实现按实际功能用途、分区、分层、分类管控全域,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兼容,形成集约紧凑高效的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格局。

“土地兼容、混合用地是高度集聚资源和高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和前提之一,在全球城市化实践中已经得到证明,也是未来城市低成本、集约化、高效能发展的方向。”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区域发展研究室主任、长三角与长江经济带研究中心秘书长宗传宏告诉第一财经。

宗传宏表示,从“土地空间”到“资源要素”再到“功能开发”,这一过程是不断迭代且梯度上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土地一体化混合、高效利用搭好了平台,消除了障碍,这其中的水乡客厅、创智引擎、科创学园等功能主体项目等都是沿用这一思路的创新;未来,需要把握好阶段性的特征,通过高质量迭代来不断打造“高版本”。

其次,在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方面,导则二期提出,以跨区域整体统筹为指引,打破行政区之间的界限,统筹考虑城、镇、村范围内公共服务要素的共建共享,提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片区、社区生活圈两级配置,明确在乡村地区构建乡集镇、行政村/自然村两级体系的乡村社区生活圈,并从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健身、便民、社会保障和公共管理八个模块,按照15分钟步行距离建立城乡一体、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使用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完善跨域共建共享机制,使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完备的公共服务。

再次,在安全韧性的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导则二期称,要按照“平急两用”的总体要求,从市政公用设施体系、安全韧性、设施韧性、管理韧性四个方面,提出构建安全韧性、弹性适应的城市空间格局,强化社区作为提高城市整体防灾抗灾能力前沿阵地的作用,合理预留应急避难场所等应急空间和场地等。

“当前,高品质生活越来越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示范区内城乡居民享有公平高效的公共服务,不仅是自身高品质生活的保障,更体现了示范区城乡居民共享、共通、共赢的一体化形态。同时,以高品质生活先行提升示范区跨域发展水平,实质上是打破了传统区域发展中经济先行的范式,是中国式区域现代化的体现。”宗传宏说,基于上阶段的发展基础,未来,示范区内的部分标准可以再加以提升,比如,部分内容需要在实践中发展并不断优化,包括以“15分钟步行距离”的落地来建成区与乡村的空间形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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