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月26日至27日在京举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准备。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议案、审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审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会议还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学位法,关税法,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的决定。
受国务院委托,廖岷作了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4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4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