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周清玉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企业经营、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被提起公诉
被告人苟仲文利用担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对被告人李吉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锦州医科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华涉嫌受贿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