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松滋市人民法院、嘉鱼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部长陈永亮受贿、行贿案,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受贿案和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刘磊受贿、行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对被告人陈永亮以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
对被告人董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对被告人刘磊以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对三被告人受贿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对被告人何文忠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骆玉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内幕交易罪。
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对被告人凌成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