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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就加强IPO企业分红监管有关考虑答记者问。
有记者提问:交易所对于IPO企业分红的监管有什么考虑?
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要严查严防拟上市企业突击“清仓式”分红。沪深交易所正在按照有关意见精神,进一步研究加强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行为的监管,引导拟上市企业承诺申报后的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鼓励企业更多将累积利润留存用于企业发展或上市后与新股东共享。在指标方面的初步考虑是,对于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的;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的,将不允许其发行上市。下一步,我们将修改有关规则,并抓好实施。
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践创新、行业痛点、生态共建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讨。
不需要修改商标法、新增法律制度。
目标是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超半数罚单直指券商经纪业务存在的违规行为,共涉及12家券商。这12家被处罚的券商以中小券商为主,包括金融街证券、江海证券、万和证券等。其中金融街证券是今年前两个月被处罚次数最多的券商,共收到6张罚单。
处罚落地,连锁反应接踵而至,部分公司即将被实施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