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永聚煤业“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4月23日向社会公布。
报告显示,山西省公安机关已对永聚煤业实际负责人等涉嫌违法犯罪的18名企业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吕梁市、离石区、城北街道党委政府及能源、住建、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矿山监察等部门的42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55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煤矿重大火灾事故致16死 贵州75人被追责问责
给予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徐鸿,新余市渝水区委书记刘颖豪,渝水区委副书记、区长简华锋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任珠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敏同志、孙洪山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就该事故调查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采访了调查组相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