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0年3月,证监会首次发布实施《指引》。四年来,《指引》对市场各方明晰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坚守科创板板块定位,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发挥了重要作用。修改后的《指引》适度提高了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及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旨在引导科创企业更加重视科研投入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申报企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上交所抓好规则落地执行,坚守科创板板块定位,主要服务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更好发挥科创板功能作用。
“不仅要推动市场化,还要进一步国际化。朝着这两个方向走下去,科创板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市值超过百亿的上市公司超130家,市值超千亿的上市公司共计4家。
科创板系列指数的产品创新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为更多投资者提供分享科创板增长红利的良好工具。
5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科创板案件300余件,涉16家上市公司,案件总标的额超过10亿元。
“科创时代下的产业变革蕴含大量的投资机遇,都需要创投加大投资,挖掘创新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