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深交所公告,经查明,夏海钧在作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董事期间,涉嫌存在违反深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5条、第1.6条相关规定的行为。
深交所拟对其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开谴责的处分。因无法与夏海钧取得联系,深交所以公告形式向夏海钧告知拟作出纪律处分的相关事宜。
明确《指引》规定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创业板企业。
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试点成功后有望推广至全市场?
IPO项下的符合标的并不多。
李春临称,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