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775%和3.325%。
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024年5月18日之前已发放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的,执行原借款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内无法由二套利率调整为首套利率。
已有超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宣布优化调整住房信贷政策,还包括上海、广州、深圳一线城市。
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调整为30%。
立足促进区域职住平衡,将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区域,扩大至所在区全域;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区域,扩大至外环内二手住房。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