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重点在七个方面开展,包括: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加全面系统,严保护的政策和标准更加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更加严格,授权确权更加优质高效,快速协同保护更加顺畅,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基础进一步巩固,社会共治合力进一步增强,保护能力显著提升。 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经营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
既要通过依法严办让侵权者不敢再犯,也要通过依法快办避免被侵权者合法权益持续受损。
美国农业部的一项研究发现,从1900年到2011年,在公共农业研发上每花费1美元,可以为美国经济产生20美元的收益。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上升至34.56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3倍。
对于有些科研人员有专利转化方面的顾虑,将推动解决“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问题。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