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重点在七个方面开展,包括: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加全面系统,严保护的政策和标准更加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更加严格,授权确权更加优质高效,快速协同保护更加顺畅,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基础进一步巩固,社会共治合力进一步增强,保护能力显著提升。 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经营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
通过“风险缓释”机制力图破解高校院所专利“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顽疾。
推动一批知识产权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在安徽落地,不断健全知识产权法规制度和“全链条”工作机制,不断壮大知识产权强市、县域、园区队伍。
当美国宪政中原有的隐性政治默契被打破,民粹领袖、学术精英、技术寡头和进步州政府将互相角力。在全球化与逆全球化冲撞愈演愈烈的当下,任何看似牢固的制度和联盟都可能在强烈政治动员下被快速改写。
中国创新药行业的崛起表明,真正的创新是企业围着市场转才能带来的意外之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