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5.4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湖南等地做好洪涝、地质灾害及森林火灾救灾工作。其中,预拨湖南、安徽、江西、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北、重庆、贵州9省(市)洪涝及地质灾害救灾补助资金5.03亿元,重点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预拨内蒙古、山西2省(区)森林火灾救灾补助资金0.37亿元,重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
财政部要求有关省(区、市)财政厅(局)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及时了解掌握灾区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资金需求,采取措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将探索导向明确、路径清晰、投入持久、回报稳定的资源导向型可持续发展模式。
1-8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27937.2亿元,同比下降2.7%。
督促地方始终把“三保”摆在优先位置,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保持“零容忍”高压监管态势,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我国政府债务对应着大量优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