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发布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通知称,为加强融券逆周期调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20%。
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券合约,融券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其展期适用本通知的要求。
二、本通知自2024年7月22日起施行。本所其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通知要求,各市场参与人应当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业务平稳运行。
明确《指引》规定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创业板企业。
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IPO项下的符合标的并不多。
李春临称,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深市“A+H”扩容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