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将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4成降至3成。
根据通知,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由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调整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即:在惠州市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40%下调至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30%。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下调旨在应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目前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6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具体贷款额度是由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计算公式为: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5;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此外,在抵押物价值方面,根据规定,二手房房屋总价需从本次交易中房屋评估价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价值评估报告)、房地产买卖合同确定的交易价格、增值税发票显示的房屋价格三者中取低者进行确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商转公贷款”申请对象和条件,以及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二手房线上办理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功能也正在开发中,近期也将推出。
为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首付款支付压力,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缴存职工在杭州市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可使用公积金直接直付购房首付款,且全程支持线上办理。
将从政策协同、服务协同、数据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有力支持区域内流动就业人群、异地置业家庭等群体的住房消费需求,促进人才等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
《关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有关政策的通知》印发,将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