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工信部门)。已列入2023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中第2、3、6、8项。地方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见财税〔2023〕25号文第一条、第二条及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推荐后,于9月15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022.8亿元。
4月份,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7%,其中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4%。
浦东力争“十五五”期末培育400家出海先锋企业、100家出海企业总部
国家统计局:3月份,规上工业天然气产量同比增长5.0%
国家统计局:3月份,规上工业原油产量同比增长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