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20日,欧盟委员会向相关方披露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征收最终反补贴税的决定草案。对拟议税率进行小幅调整:
比亚迪:17.0%
吉利:19.3%
上汽集团:36.3%
其他合作公司:21.3%
其他所有非合作公司:36.3%;
决定对特斯拉作为中国出口商实施单独关税税率,现阶段定为9%;
欧盟委员会还决定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相关方可以尽快向委员会服务部门请求听证,并在10天内提供意见。
随后,在考虑了相关方的意见后,委员会将向成员国提交最终决定,成员国将根据委员会规则的审查程序进行投票(除非有多数票反对,否则委员会的提议将被采纳)。该投票将具有约束力。
最终措施必须在临时关税征收后4个月内实施。包括调查最终结果的委员会实施条例将最迟于2024年10月30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最长在调查开始后13个月内)。
任何潜在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可根据合理的请求和随后的审查延长。
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起了针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2024年7月4日,欧委会公布了初步裁定,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17.4%至37.6%的临时反补贴税。2024年8月20日进行终裁披露,并将于11月4日前做出最终裁定。
本田将大幅缩减纯电车投资
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
个别柬埔寨企业被裁定反补贴税达3403.96%,越南“全国实体”倾销税达271.28%。
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反补贴税,最高税率达35.3%,此举背后是欧洲车企竞争力不足与中国电动车市场份额上升。
欧委会并未在终裁公告中纠正之前的诸多错误认定,除程序上严重缺乏透明度外,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背离规则和以往实践进行抽样带来的底层代表性问题,也未对欧盟产业损害指标进行客观分析,因果关系依然存在错误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