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司法部会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起草的《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规定》对中介机构涉及企业IPO的行为予以规范的同时,也明确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不得以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显而易见的趋势是,券商投行原有的收费模式将迎重大考验,叠加IPO阶段性收紧的影响,投行需要在收入承压的环境下探寻更公正、更合理的收费方式。更深层次的变化是,从收费环节出发进行改革,让中介机构回归自身提供服务的本位,从而提高资本市场效率,确保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上市。(上海证券报)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若干意见》将“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置于前端,直指“三高”与定价失真,有助于把融资效率与投资回报重新对齐。
 
  商务部批准《零售门店盘点管理规范》等33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违反上市公司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适用规定、履职不到位,多家券商因投行业务违规遭交易所警示
 
  作出处罚决定592件、处罚责任主体1327人/家次、市场禁入118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178件。
 
  2025年开年以来,已有近50家会计所遭财政部、证监会以及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点名”,财报审计是违规“重灾区”,内控管理漏洞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