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投资的若干措施(暂行)》,聚焦投资者和企业最关心关注的综合成本、项目考核、施工报建、审批时限等痛点难点问题,明确了八条减负措施。
这是佛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的实际行动,有助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深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工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措施》亮点颇多,包括调降工业用地成本、放宽土地使用权约束条款、减轻工业项目开竣工违约负担、减少工业项目考核要求、降低项目用水用能成本、精简项目施工报建事项、免除产业类别调整责任、压缩项目审批时限八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工业地价是主要的生产要素成本之一。《措施》明确允许地价分期付款,工业项目土地成交后可在一年内分期缴纳土地价款,极大地降低了工业项目落地前期投入成本。
对受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出现履约困难的项目,《措施》彰显出佛山市委、市政府适度宽容、与企业共克时艰的态度,提出“开竣工期限可申请延长一年”“投资产出等考核指标,经签约方协商一致,可最高下调20%”“取消项目投资税收、产值产量等考核要求”“允许企业因市场环境变化、产业转型升级等原因,免责申请调整优化产业类别”等举措。
《措施》体现了佛山市委、市政府“益晒你”服务理念以及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执着追求,始终当好企业的店小二和贴心人。佛山将既做到“有求必应”,包括“保障各类生产要素,推动实现工业项目供电、供气、供水、排水等红线外管线连接工程企业零投资”“持续优化审批工作并联容缺、代办工作一办到底,全程服务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达产”;又做到“无事不扰”,包括“取消工业项目装配式建筑、新能源应用比例等非必要的配建要求”“允许社会投资项目自主选定施工单位后,按照有关规定容缺申报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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