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9月21日在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上表示,依法严打资本市场欺诈行为,充分发挥民事责任的震慑违法功能,净化资本市场生态。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审判工作中,最高法以打击财务造假这一欺诈行为为重点,全方位各环节打击财务造假行为,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让不法分子付出惨痛代价,切实维护市场“三公”秩序。(中证金牛座 )
今年以来,多家公司因涉及重大财务造假收到上亿罚单
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退市并非上市公司的“免责金牌”,仍可能面临多方追责
涉及“忽悠式”增持、“保壳式”财务造假、实控人违规减持等多类信披违规典型案例
证监会拟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