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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拟议合并前须事先取得有权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批准

第一财经 2024-09-23 16:44:21

责编:唐嫣蓓

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拟议合并前须事先取得有权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批准

国泰君安在港交所公告,公司与海通证券拟议合并需提交双方各自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正式宣布该拟议合并前须事先取得有权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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