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财政部向国有四大行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注资。这次注资后来被视为中国银行业发展史上的决定性瞬间,也被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明康称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第一波”。26年后,国家计划对6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有关发行特别国债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注资的讨论由此再起。与1998年“力挽狂澜于既倒”的被动性不同,此轮增资更多地被视为应对未来的主动性、前瞻性作为,目的是进一步夯实国有大行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压舱石作用。除了发行特别国债,增发配股等市场化方式融资同样被视为增资的重要可选项。(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