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日报·交汇点新闻报道,10月10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和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含非本市籍)严禁在南京市道路行驶。
截至目前,南京市登记在册电动两轮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已达700余万辆,其中电动自行车占绝对多数。给交通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电动两轮车性能老化、非法改装等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容忽视。当前,南京市路面上行驶的本地电动两轮车牌照有“白、绿、蓝”三种,分别对应“旧国标、新国标、临时信息牌”三类车辆登记信息。
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而在新国标实施前,既不符合旧国标、又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两轮车,则通过发放临时信息牌实行过渡期管理。
与“新国标”相比,使用悬挂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行驶速度更快、电池电压更大、电机功率更强,且存在大量非法改装、加装情况,远远超出“非机动车”标准,其驾驶者也多数未履行骑行“机动车(摩托车)”应有的驾考、投保等法律义务,在道路上快速穿行危险性极大,造成交通安全事故难以承担法律责任,不仅阻碍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而且给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
根据江苏省2019年出台的《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规定,临时信息牌过渡期不超过5年,过渡期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因此,自2019年至2024年,临时信息牌事实上已满5年过渡期,但考虑到各类因素影响及市民群众生活生产实际需求,南京决定将“小蓝牌”使用期限延至2025年底。即自2026年1月1日起,凡悬挂临时信息牌(含非本市籍)的电动两轮车禁止在南京范围内道路上行驶,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予以罚款200元处罚。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最后一批上牌时间为2019年,也就是说即使车龄最新的“白牌车”也已经使用5年以上。本次《通告》虽未涉及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但为行驶性能、充电安全着想,仍然建议市民群众充分考虑“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