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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应用场景为驱动 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2024-10-23 14:29:53 听新闻

作者:尹西明    责编:高雅馨

建议通过激活多元主体、推进机制创新和完善服务体系三大维度,以深化场景驱动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与价值化体系建设,加速数据要素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本文作者尹西明,北京理工大学融合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林镇阳,软通智慧数据要素首席科学家;李纪珍,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赵蓉,北京大学博士后)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明确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和流通使用、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的相关要求。同时,为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促进企业数据资源的合规高效开发利用和价值变现。数据基础制度政策文件的加速出台,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注入了强大动力。从实践来看,对于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高质量供给有限、流通交易不通畅、应用开发不广泛等突出问题。

结合当前的政策导向及实践瓶颈等方面,本文以场景驱动创新思路为突破口,以“有用研究、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为体系视角,以发展多类型数据要素融通交易与价值化体系,繁荣数据要素市场为目标导向,构建中国多层次数据流通交易与价值化体系的运营机制与治理机制双融合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围绕不同类型数据流通交易平台“运营机制、治理机制”,从多主体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建设、流通交易市场效率提升、数据流通市场运营机制剖析、三级数据可信流通驱动机制剖析以及交易-交互双重数据流通模式探索五方面入手,以此形成一套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全景式动态优化范式,为数据要素市场化交易理论提供知识增量。

 

一、有用研究:场景驱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与价值化理论模型

本文立足于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建设的实践经验,提出场景驱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与价值化理论模型(Context-Driven data transaction and value creation model)(如图2所示)。具体而言,需要应用场景驱动创新思维,形成以数据流通产权理论(Data Property Rights, DPR)为起点和基础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和市场价值模型,在保障数据权益的前提下,达到降低数据市场交易成本的目的(Data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DTCE),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数据市场各主体健康发育(Data Behavioral Economics, DBE)。同时,在流通中反馈需求和问题,继续优化产权体系和监管路径(DPR),从而逐步形成良性循环。建立上述循环的核心就是应用场景(Context),这是呼应“数据要素X”改革逻辑(12个重点场景)的核心和关键,若没有具体应用场景作为依托抓手和价值落地导向,搭建平台是低效甚至无效的。

同时,结合场景驱动创新理论所强调的面向多维多元场景复杂综合性需求的精准供给等理念以及“场景专用性”等概念,本文认为数据要素的高效流通必须与具体的应用场景相结合,比如数据产品定价过程中通常使用的协商定价模式就充分体现了应用场景的专用性和特殊性。数据要素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关键在于场景驱动[23],也即将数据要素拓展至全产业。只有当数据要素与劳动、资本、技术等传统生产要素进行协调和配合,与各类生产生活过程相结合,形成互补性资产,进而充分借助市场的力量来激活和释放数据经济价值。

 

图2 场景驱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与价值化理论模型

由此可见,基于权益保护和可信体系的数据流通产权保护机制,可作为实现数据资源有效利用的前置条件,辅以数据要素市场供求机制来助推该领域规模效应以及降本增效目标的实现,保障数据要素的有序流通。考虑到数据要素市场作为新型市场,涉及多元生态主体,在市场运营之初,如何有效平衡各方利益并激励市场发育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与价值化开放系统的边界内,从数据要素的有效利用、新质平台建设和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等视角入手,通过构建价值化模型,以明确数据的价值衡量标准,促进数据在不同场景下的高效流通和交易,从而充分释放数据价值。同时,建立数据要素市场的供需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数据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匹配,提高数据交易的效率和公平性,推动数据融通市场形成可持续的商业体系,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有效市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与价值化的实践路径

1.构建多元市场主体融合的生态系统。数据供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合理定价并提供服务。数据需求方明确使用目的,合规获取、分析数据,挖掘价值,尤其在重点行业深化数据应用。政府制定法规,监管数据流通平台确保其合规。平台建设方确保平台稳定、安全、高效,创新功能提升体验。数据服务商提供清洗、脱敏、分析等服务,提升质量效率,促进数据流通。多方需建立合作机制,明确职责权益,加强协作沟通,共推数据流通发展。

2.探索面向应用场景数据流通交易模式。应用场景体现数据价值和数字化治理等特征。明确场景需求需要深入分析,包括数据的类型、格式、质量、实时性等方面。基于需求筛选、预处理数据,用分析、挖掘技术提取关键信息。同时,建立评估体系量化数据表现,包括准确性、完整性实时性、可靠性等方面。随着场景变化和数据量增加,应定期评估优化数据。还应建立反馈机制,收集用户、专家建议,持续调整优化数据,适应场景和市场变化。

3.优化数据流通交易市场运行机制。数据要素市场流通目标设定多元,旨在提升效率、优化流程、降低成本、增强可信度,吸引市场主体,推动市场健康发展。激励机制上,数据交易平台可提供补贴、奖励吸引供方,优惠折扣、优先服务吸引需方,设立孵化项目、创新奖励激发创新活力,并制定合理定价策略确保公平透明。运营中,数据交易平台应构建可信流通机制,通过第三方认证、评价、信用体系建立信任,实施监控和审计确保合规安全,建立反馈机制不断优化流程。

4.完善数据可信流通交易实现机制。政府及数据交易平台应构建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包括严格认证机制确保数据提供方资质,信誉评价体系评估其可信度,及数据质量检测机制保障数据真实准确。加强数据流通平台建设,需认证平台资质,提供技术保障如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建立监管审计机制确保公正透明。同时,认证数据消费方身份资质,监管其使用行为,并建立反馈追溯机制处理问题。

5.丰富数据流通交易实现形式。随着数据市场发展模式的迭代和成熟,通过数据交互促进全产业链业务合作和收益分享,成为主要流通形态。当前主流交互模式是API,可实现数据流通共享和可视化,且以语音、视频等多模态数据为媒介的交互人工智能正在重塑人机交互发展新模式。数据交易所的核心作用是信息平台共享,促进相关主体间的充分交流,构建良性互动、开放协作的产业生态,共同推动相关制度建设。

三、有为政府:数据流通交易市场的监管机制

1.完善分主体数据流通交易监管体系

明确各市场主体的角色和责任:数据供给方需保证数据真实合法,监管部门规范数据管理,确保流通合法安全;数据需求方合法使用,监管部门审核资质并加强监管;数据流通交易服务机构或平台第三方需高效便捷服务,同时承担监管职责,鼓励建立合规中介平台,政府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鼓励行业自律。强化事前准入与自律监管:严格事前审批,评估平台合规性、专业性等因素;设定高标准资质和技术要求,确保平台安全;深化细化自律监管,平台制定交易规则和监管措施,加强数据审查保护;鼓励协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2.完善分行为数据流通交易监管制度体系

确立数据流通交易规范框架:需平衡数据安全与市场,禁止涉密数据交易,设立特定义务如数据脱敏、交易记录保存等。法律衔接上需考虑合同法、产品责任法、个人数据保护法等,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建立监督机制。完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规制模式:交易平台应加强合规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严厉打击侵犯交易双方权益的行为,给予有益行为一定自由度。监管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防止权力滥用,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四、发展建议

未来,深化场景驱动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与价值化体系建设,是加速数据要素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关键。这一进程需从激活多元主体、推进机制创新和完善服务体系三大维度着力。

一是多元主体激活,需要有效平衡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与价值化体系中多元机构之间的动态博弈。依托深圳、上海、北京、贵州等地先行先试基础,构建国家级数据要素创新示范区,鼓励央企、国企、知名企业及外资企业的广泛参与,促进数据产品与服务创新,丰富交易种类与规模。同时,需建立统一的数据流通交易基础制度和操作规范,涵盖登记、定价、清算、仲裁等,探索数据资产化及其会计核算路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国内外市场的联动。此外,深入研究数据产品供需双方的决策行为与激励机制,通过优化设计,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交易量。

二是推进机制创新,健全平台稳定、有序运行的数据要素流通治理机制和载体。需构建完善的治理结构,制定有效监管制度,建立市场反馈机制,规范市场行为,防范风险。在技术层面,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空间等前沿技术,创新数据交易、定价模型及数据使用可信度评估,优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匹配效率。构建包含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标准、数据定价、隐私保护、监管政策及产业政策在内的综合性策略体系,通过数据沙盒场景化验证,确保策略的有效性与可行性,形成动态优化的运营与治理方案。

三是完善服务体系,打造并逐步完善包括登记确权、资产评估、运营服务、流通交易及安全保障在内的服务体系,建设“中央统筹-行业发力-区域亮点”的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中央政府强化监管引导,制定政策法规,明确发展方向;各行业部委积极参与,通过数据共享与交换,实现行业数据应用场景的资源优化配置与价值最大化;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化数据市场,吸引企业入驻,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同时,结合数据生命周期特征、多级服务体系及多重应用场景,加强技术支持与人才培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要素产业链、价值链及场景创新链,推进数据价值变现与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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