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到2035年,杭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4.4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5.1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693.5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647.90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2.68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国务院批复同意《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国务院批复同意《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国务院原则同意《秦皇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隆基绿能:董事长拟不低于1亿元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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