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出台《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帮助解决网络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激发广大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提升能力,创新发展”三方面总体要求,提出充分发挥平台流量机制作用,通过合理配置流量资源、明确平台流量规则、提升流量供给精准度、提供流量配套措施、完善流量评估机制等多元化举措提升流量扶持实体经济效果,并对强化农产品经营主体流量扶持、创新特色经营主体流量扶持、重视新入驻经营主体流量扶持提出具体措施。
《意见》鼓励支持网络交易平台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流量扶持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支持整合区域特色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帮助中小微经营主体对接平台等方面主动作为,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抓好《意见》落实,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引导,积极推动流量扶持政策落地见效。
加强平台经济领域信用建设,需要与法治监管、智慧监管形成合力,做好依法监管、敏捷监管为核心平台常态化监管。
聚焦当前不断完善发展模式和监管方式的平台经济领域,建立健全以法治为基本架构的智慧型信用监管正当其时。
数字科技企业进行创新时,需要更多考虑自身如何“嵌入”到用户的社交交易等行为中,处理好和产业上下游之间的关系。
只有经济真正好起来,居民就业和收入状况及预期切实改善,才会有真实的购房需求;只有经济真正好起来,上市公司盈利切实改善,股市才会有持续上涨的基础。
着力整治利用平台规则破坏公平竞争、侵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打击直播电商领域虚假营销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