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消息称结束了反补贴调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BEV)征收为期五年的最终反补贴税。
相关决定预计将于当地时间30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反补贴税将于31日起正式实施。
被抽样的中国出口生产商将被征收以下反补贴税:
比亚迪:17.0%
吉利:18.8%
上汽集团:35.3%
其他合作公司将被征收20.7%的关税。在提出个别审查请求后,特斯拉将被征收7.8%的关税。所有其他不合作的公司将被征收35.3%的关税。
2024年7月4日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的临时关税将不予征收。
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反补贴税,最高税率达35.3%,此举背后是欧洲车企竞争力不足与中国电动车市场份额上升。
11月2-7日,中欧技术团队在北京进行了5轮磋商。
为维护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利益和全球绿色转型合作,中方决定就欧盟反补贴终裁措施提起诉讼。
“中方对此不认同、不接受。”
欧委会并未在终裁公告中纠正之前的诸多错误认定,除程序上严重缺乏透明度外,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背离规则和以往实践进行抽样带来的底层代表性问题,也未对欧盟产业损害指标进行客观分析,因果关系依然存在错误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