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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对华加硼热轧钢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第一财经 2024-11-20 15:49:17

责编:高明妍

泰国对华加硼热轧钢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年11月7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加硼热轧钢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企业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为14.28%,日照钢铁轧钢有限公司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均为19.47%。该措施有效期为5年,2024年11月8日至2029年11月7日。 涉案产品为硼含量0.0008%以上,厚度介于0.9毫米至50.0毫米之间,宽度介于100毫米至3048毫米之间的热轧钢。公告自公布次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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