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龙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龙飞利用担任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骆玉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内幕交易罪。
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对被告人凌成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对被告人陈玉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