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吉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吉平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跃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金柱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雪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刘奕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仁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