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消息,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推出一揽子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其根本目的是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各地各部门要统筹谋划,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强化责任,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研究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照50%比例申请补贴。
我国生育率已降至1.0,低于警戒线1.5,长期低生育率可能通过影响劳动供给、社会创新及消费储蓄行为拖累经济增长。
鼓励支持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
9个消极育儿因子,分别是亲职角色困扰、喂养照顾与发育、疾病与征兆、人际关系困扰、社会环境冲击、重返工作、幼儿教育问题、多胎家庭问题、经济压力。
该委员会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妇幼保健协会共同向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发起,(长三角)办公室将常设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