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sd}}
AI生成 免责声明
据券商中国,刚刚,记者从业内获悉,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的最新监管要求起了新的重大变化。目前最新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是针对借款主体:“主要股东”必须为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暂不含自然人及金融机构。此前的主体比较宽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警示的公司,且不得为金融机构;二是贷款期限被限定为最长3年,此前是“原则上不超过3年”;三是贷款比例设定为不超过90%。贷款利率方面,设定在2%左右,不得高于2.25%;四是在合同签订环节,要求银行须在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后才能签订贷款合同,发布公告前应签贷款承诺;五是针对前期已开展回购或增持的,不得通过贷款资金进行置换;六是办理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不得组建外部银团。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这是监管部门在前期执行的基础上,对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监管细则的优化。
经营性贷款利率普遍降至“2字头”,消费贷利率稳定在3%左右。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贷款增速回落是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在信贷领域的反映。
绝大部分银行拒绝贷款给社会组织主要因为不能确认社会组织是否属于合法贷款人。
9月末,北京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同比增长6.0%,为近三年相对较高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