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据咸宁中院消息,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刘奕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被告人张建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中国足协将公开选聘国家男子足球队主教练。
对被告人何文忠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骆玉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内幕交易罪。
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