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自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
此前2022年11月25日,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启动,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城市(地区)先行先试,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其间取得了积极成效,也摸索出了一些痛点问题。
据第一财经多方了解,试点两年多来,个人养老金“开户热、缴存冷”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综合来看,缴存偏冷有多方面原因,主要包括税优政策门槛和力度设定待优化、账户资金流动性较低、产品数量多且同质化严重不利于选择、产品收益率不具备明显优势等。
针对相关痛点问题,《通知》给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比如,在优化产品供给角度,《通知》提出要丰富产品种类,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在提前领取条件和办法方面,《通知》也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包括增加领取情形、丰富领取渠道并完善领取方式。领取条件上,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据国金证券测算,考虑到个人养老金在“EET”模式下,领取时需补缴3%个税,因此预计10%及以上税率人群方为个人养老金客群。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数据显示,2023年纳税人群中60%以上仅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因此预计参与个人养老金仅对2605万纳税人有较大吸引力(6512万*40%),以人均6000元缴存金额测算,预计个人养老金规模有望达到1563亿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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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探索默认投资模式,机构预测年规模将达1563亿元》
《个人养老金制度15日起在全国实施,将国债、指数基金纳入产品范围》
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探索引入政府融资担保机制,有序扩大信贷供给,通过提供专属产品、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支持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设备研发制造,以及利用闲置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等领域发展。
全国落地3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个人养老金产品数量又增加了118只,总数达975只。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个人养老金账户目前可以异地办理。
要关注费率、规模、业绩、年限和管理人等具体情况。
面对纠纷银行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