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为本通知公布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国家发展改革委:我们对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充满信心
财政部开展了国债做市支持操作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10万元以上(含)的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小客车,给予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
《措施》提到,落实市内免税店政策,推动已批准设立的市内免税店尽快完成建设并营业。
老旧营运货车特别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运营年限长、使用强度大、超标排放问题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