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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 免责声明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答记者问。
问:《裁量规则》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裁量规则》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使行政处罚裁量更加精准和透明。《裁量规则》区分不同裁量阶次,细化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特别是对于罚款有一定幅度的,明确了在法定幅度以内,从轻、一般、从重的分档标准,这就使裁量更加精准,避免简单地一律就高或者就低处罚,防止过罚不相适应,重责轻罚、轻责重罚,并且能够让人民群众看得明明白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体现从严监管的政策导向。用好法律授权,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严肃惩处重大违法个案,提高违法成本。例如,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财务造假、通过“伪市值管理”实施操纵、恶意减持套利等情节恶劣、危害严重,且没有从轻、减轻情节的案件,依法适用从重阶次,直至顶格处罚。又如,在从重处罚情节中,细分八种“应当从重处罚情节”和八种“可以从重处罚情节”,进一步限制自由裁量权。
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配合监管的功能。例如,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又如,对于案发前主动举报单位违法行为,并且积极配合查处的“吹哨人”,依法减轻处罚;再如,对违法事实没有异议,签署认错认罚具结书的,可以从轻处罚。
截至6月26日收盘,巨力索具股价报9.65元/股,较立案前已经“腰斩”
“私募领域不是监管盲区,任何严重违规行为都将面临多维度、立体式打击。”
不同于财务造假公司往往虚增利润、粉饰业绩,有公司却反其道而行“藏利润”。
财报追溯调整后,公司业绩亏损翻倍。
监管对“蹭热点”行为始终坚持“露头就打,现在已经形成了“交易所自律监管警示、证监会高频立案、行政处罚快速落地”的三层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