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1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表示,为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宣城市实际,决定从2025年1月1日(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起,将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的内容包括:延长公积金贷款可贷年限和最长年限。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退休年龄分别按男65周岁、女60周岁和55周岁核算;原60周岁及以上退休的女职工此次政策不变,若相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则从其规定;最长贷款年限从现行的20年延长至30年。
扩大“互提互助”政策使用范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自有购房资金不足支付购房款的,经其父母、子女同意,可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调整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将宣城市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即:职工首次、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商转公贷款”申请对象和条件,以及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二手房线上办理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功能也正在开发中,近期也将推出。
为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首付款支付压力,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缴存职工在杭州市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可使用公积金直接直付购房首付款,且全程支持线上办理。
2025年6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0%,5年期以上LPR为3.5%。
将从政策协同、服务协同、数据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有力支持区域内流动就业人群、异地置业家庭等群体的住房消费需求,促进人才等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