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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揭牌仪式暨工作座谈会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举行。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陈清,深圳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毛军发等出席活动。据悉,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是深圳探索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律师培训体系,提升涉外高端法治人才培养能力的创新之举。
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由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大学共同发起,主要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所带来的法治经验、资源、人才等独特优势,发挥实务部门和高等院校各自所长建立的集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研究智库于一体的新型涉外法治人才培训机构。学院功能主要包含“三平台,一智库”,即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基地、大湾区法律服务交流中心、“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以及大湾区涉外法律服务研究院。
据介绍,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将紧扣“引领示范”战略目标,坚持“立足深圳、联动港澳、辐射全国、放眼世界”的开放办学理念,探索更加灵活多样的管理运营模式和人才培养机制,吸引政府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大型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共建,逐步形成发起单位搭台、多方相互赋能的“3+N”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格局,为全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贡献“深圳方案”。
计划于2026年秋季启动首批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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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高铁建成后深汕特别合作区到深圳南山区仅需30分钟。
人流的顺畅自然带动物流便捷与资金流高效循环,南来北往的消费与经济互动,正不断夯实大湾区一体化发展基础。
职业高等教育必须在人才培养方向、培养模式、实现社会性办学上继续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