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关于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的制度设计是公开透明的。我们根据国际通行的做法,并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陆续制定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去年3月份,国家网信办公布了《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对数据出境相关规定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在《规定》实施过程中,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外资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机制,我们还组织了一个专题的外资圆桌会议,解答大家对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的关切。同时,机制进一步提升数据跨境的管理效率,指导和帮助外资企业依法依规、高质量高效实现数据跨境流动,目前提出申请的外资企业绝大多数数据跨境流动的申请都得到了批准。
破局与共生,数据大使馆有望推动中国从“被动适应”转向“主动塑造”全球数字秩序。其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平衡安全底线(动态管控风险)与发展高线(释放数据红利),以此实现国家利益与全球公共品的共赢输出。这一创新实践,或将为数字时代的“休谟难题”(开放与安全的悖论)提供东方解法。
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的不完善,是制约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的卡点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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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制定数据产业发展促进政策,机构资金潜伏这些超跌概念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