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网站,2024年12月31日,最高法和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号)。作为配套文件,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引》明确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涉及证券市场相关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信息披露进行自律管理。要求上市公司对是否存在退市风险、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重大缺陷进行自查并披露。《指引》进一步明确重整计划中的权益调整要求,规定资本公积转增比例不得超过每十股转增十五股;重整投资人入股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五折,市场参考价按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日前二十、六十或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均价之一确定;要求重整投资人按是否取得控制权分别锁定三十六个月、十二个月。同时,《指引》明确不得在重整计划实施的重大不确定性消除前,提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前期,证监会就《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反馈情况看,各方总体认可《指引》,并结合实践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涉及重整计划的披露要求、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依据、董事和高管人员保密责任等,经逐条研究,与《指引》条文有关的主要意见已采纳。后续,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指引》实施相关工作。
对于企业:必须放弃“蒙眼狂奔”的粗放模式,将ESG理念真正融入战略核心。在环境维度上,加速绿色包装和低碳物流的探索;在社会维度上,以最大的诚意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用“清洁标签”回应营养健康的质疑;在治理上,主动对接更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用数据透明赢得市场信任。
目前已有70多名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报名15日截止
注册资本仅1亿的接管方,能否担得起如此重任?
风险处置推进。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