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近日发布《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合乘出行分摊费用仅限于合乘过程(单程)中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包括车辆油费、电费、气费和通行费)等直接费用,交通事故、车辆折旧等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除外;分摊费用只按合乘里程方式计费,无设起步价,且单次里程费用未超过本市巡游出租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不含起步价、燃油附加费、候时费、长途返空费、夜间附加费);出发前合乘各方就另行分摊通行费明确分摊比例的除外。《指导意见》还规定,分摊合乘费用的,合乘出行提供者每天未超过两次合乘出行;免费互助合乘的,每日提供合乘出行次数不限。每次合乘出行的合乘人员未超过两批次。此外,限制超过当日合乘次数的合乘出行提供者当日再次发布合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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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对投资回报的限制后,有望进一步吸引现有及潜在投资者。
“新政”并不是要打压或抑制顺风车业务,而是进一步明确规则边界,加强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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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北、东部、中部、西部地区财政收入分别增长6.2%、0.8%、1.8%、3.2%,西部地区财政收入增速快于中部和东部地区,东北地区财政收入增速较快主要源于非税收入高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