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下称《规程》)印发,重点聚焦算力支撑、基础数据、人工智能软件、人工智能产品、人工智能服务等领域,扶持“模型券”、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国家“揭榜挂帅”配套支持、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等10个项目,采用事后奖补类支持方式,提高政策效益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推动深圳人工智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据悉,《规程》自2025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规程》明确,“模型券”项目是指支持企业依托经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开展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等,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良好成效的,对模型购买费用予以补贴。“模型券”由需求方申领和申请兑现,资助标准为单家企业每年申领“模型券”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需求方向模型服务机构购买模型服务,以“模型券”抵扣不超过模型购买费用的30%。
《规程》对具有推广价值和引领作用的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项目予以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经核定项目建设主体实际投入的30%予以资助,其中示范应用项目最高200万元、具有引领作用的标杆应用项目最高1000万元。
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承担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人工智能领域“揭榜挂帅”项目,《规程》也予以配套支持。其中,国家有资金支持的项目按1∶1予以最高1000万元配套支持,且政府总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国家没有资金支持的项目最高予以1000万元资助。
针对符合条件的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项目,《规程》对企业实施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中企业所承担的部分,给予不超过30%、单家企业最高150万元资助。资助资金拨付至创新中心,单个创新中心每年获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规程》还设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奖励项目,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研发推广,对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年度爆款产品给予奖励。资助标准按照经核定申报产品年度实际销售金额的5%予以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AI电脑、AI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则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终端产业专项扶持计划进行认定和资助。
此外,《规程》针对人工智能软件开源奖励项目,高端展会、论坛、大赛项目,人工智能软件首版次应用项目,人工智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人工智能软件名园项目等给予不同程度的认定,资助及奖励。
《规程》适用于深圳市工信局组织实施的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各项目扶持计划根据当年度重点工作需要选择性实施,具体资助比例和资助额度根据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项目数量情况确定。
截至今年6月30日,深圳上市公司新增披露并购重组263笔。其中,境内并购246笔、跨境并购17笔;重大资产重组9笔,非重大资产重组254笔;196笔重组披露交易金额,合计超570亿元,并购重组活跃度显著提升。
基础设施及城市建设领域项目14个,总投资约171亿元;社会民生领域项目9个,总投资约54亿元;产业发展领域项目13个,总投资约161亿元。
进一步加深同专业金融研究机构合作力度,便利企业境内外上市政策咨询,协调跨境金融机构为企业出海提供金融银团服务,推动已在港交所上市的辖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交所上市。
推动蛇口港口岸扩大开放增加跨境直升机出入境功能项目验收,建立全国首个海空复合型口岸枢纽。
《若干措施》从推动基础型消费扩容提质增效、推动改善型消费高品质发展、促进新型消费发展壮大、拓展品质型服务消费空间、打造良好服务消费环境以及健全政策支撑保障体系六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举措。